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冬期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
各区(开发区)、县(市)建设安全监管部门、地铁指挥部安全处、市水务集团安全处、市燃气总公司安全部、各施工现场相关单位:
目前,我市已进入冬期施工阶段。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期施工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,做好“防冻、防滑、防火、防风、防中毒”等相关工作,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,确保我市冬期施工顺利开展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整治时间
本次专项整治从2015年11月中旬开始至2016年2月末结束。
二、整治范围
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、装饰装修工程、地铁及配套工程、自来水、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现场。
三、整治内容
1、起重机械安全管理。各施工、监理单位在抓好起重机械安装、使用、拆除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的同时,严格执行检测、验收和使用登记制度,确保各种安全装置和限位装置有效可靠。要重点抓好塔吊各限位装置的安装使用、冬季维修保养等安全管理工作,提高设备的防冻、防风及防倾覆性能。
2、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。要严格执行深基坑管理有关规定,对深基坑的设计、评审、开挖、支护、监测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和管控,要坚持边开挖边支护,严禁一挖到底;要加大恶劣天气深基坑监测频次和密度,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巡查,遇到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,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。
3、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。要严格按照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的有关要求,突出抓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、审核、审批、论证和实施等环节落实;要确保基础平整坚实、排水通畅;按规定设置垫板、钢底座、扫地杆和纵横向剪刀撑;拉节点设置要牢固,切实做到拉节有效,确保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整体的稳固性。
4、高处坠落和坠物打击安全管理。要切实抓好脚手架操作层防护、卸料平台安装使用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等防范工作。登高作业人员要穿着防滑鞋,戴好安全帽和防护手套,系好安全带。要切实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安全网管理,实现全封闭安全施工。
5、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。要认真落实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》(GB50720-2011)标准规定,宿舍与存放易燃、易爆及有毒物品的仓库不得在同一建筑物内。要重点加强伙房、作业区、生活区、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以及仓库、配电设施等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,工地食堂燃气瓶罐必须在伙房外单独隔离设置,做到重点防范、重点监控。
6、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管理。要严格按照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》(JGJ80-91)落实各项防护措施,对高度大于2米的临边、各类操作平台和楼梯临边等部位要设置安全稳固的立面;对各类预留洞口、电梯井、采光井和管道井要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防护门和水平密闭防护。
7、绿色施工管理。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《沈阳市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的相关要求,加强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,做好封闭围挡、车辆冲洗设施、现场道路硬化、建筑垃圾存放、材料堆放遮盖、裸露土方覆盖等环节的管控。如遇雾霾天气,要严格落实《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(试行)》,减少施工扬尘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
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,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,紧密结合冬期施工管理工作实际,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冬期施工宣传活动,加强冬期施工安全教育培训。同时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冬期施工的一项重要任务,排查事故隐患,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,确保我市冬期施工安全、顺利进行。
2、明确责任,强化管理。
各施工相关单位在冬期施工中,要完善各级安全保证体系,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,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突出对重点部位、重点施工环节的检查,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,跟踪落实,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冬期施工特点和安全防范重点,加大力度,依法监管。特别要在检查中对安全隐患严重,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施工现场给予相应处罚。
3、措施到位,确保安全。
各建设安全监管部门、各冬期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法规规定,制定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的冬期施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,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带班制度,提高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,要进一步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,充分做好应急抢险救灾人员、机械和物资准备,确保快捷、高效应对紧急突发情况,尽量避免和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。同时,要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,及时、如实地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逐级报告。
沈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
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